歐洲申根免簽使台灣免簽證國家達97國後,外交部今天再宣佈好消息說,政府已向西巴爾幹半島包括蒙特內哥羅、阿爾巴尼亞、波士尼亞、馬其頓、塞爾維亞等五國提出申請。一旦獲准,免簽(落地簽)待遇將可突破百國,達102國。
自2011年 1月11日歐盟給予我國免申根簽證待遇正式實施以來,我國已有多人直接經泰國、香港等地轉機赴法、德、奧、義、荷等國。外交部歐洲司長李光章今天對外說明,經外交部了解,實施過程大致順利,雖有部份「小插曲」,但沒有發生台灣旅客被拒絕入境的情形。
李光章表示,部份台灣旅客持2003年尚未換發前的舊版護照入境,因未標記「Taiwan」,在入境時曾引起當地移民官員詢問,但經說明後均獲准通關。
李司長提醒民眾,獲得免申根簽證待遇不代表無條件通關,國人出發前仍應備妥必要文件,例如:旅館訂房紀錄、回程機票、財力證明等等提供移民官員查問。
回首頁: Amy-David Blogger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